欢迎访问乌鲁木齐天洁仁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网!
  • $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动态  > 公司动态
新疆劳务派遣公司细说劳务输出规范有哪些
来源:www.xjtjrh.com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8日

新疆劳务派遣公司细说劳务输出规范有哪些。劳务输出与输入双方单位应签订劳务协议,明确期限(含试工期限)、劳务收入及双方的管理责任等内容。

50周岁(含50周岁)、女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的下岗待工人员可以进行劳务输出。

用人单位要使用低于上述年龄的下岗待工人员,一般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中,可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与原输送单位有协议的,可将职工退还原单位。

对低于上述年龄但有特殊困难的下岗待工人员,需原单位同意,并按原单位隶属关系报市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方可作为劳务人员使用。

原已按本市有关规定使用的劳务人员,其年龄男低于50周岁、女低于40周岁的,劳务关系可延续至原劳务协议期限终止。

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短期、临时劳务工的(一般不超过1个月),可不受年龄限制,但应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新疆社保代理公司温馨提示: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可以注意以上问题,那么您一定会拥有一个好的服务,感谢您关注新疆劳务派遣公司,我们将用心为每一位客户服务。如果大家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来新疆劳务派遣公司!新疆劳务派遣公司的全体员工邀请您联系18999121615/0991-6676663了解更多资讯和产品信息。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