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了详细规定,那么谁是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呢?
新疆社保代理公司告诉大家劳务派遣是指具有劳务派遣管理资格的组织天津劳务派遣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往劳动用工企业,再由劳动用工企业向劳务派遣组织支付劳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以及派遣期限、职务等,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务派遣单位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天津劳务派遣也可以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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