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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的通知
来源:www.xjtjrh.com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关于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的通知
  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确保劳动合同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保护劳动者、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新疆劳务派遣公司告诉大家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用人时必须依法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尽快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非开发 就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查验其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按规定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代签劳动合同为无效行为,坚决杜绝劳动合同代签行为。《劳动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任何人不可以代签,选择固定期限形式合同,不得随意涂改。一人签订3份合同,回寄一份至劳联公司所管辖的客服专员处。
     三、劳动者工作调动时,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于企业未固定劳动合同期限的长期离岗人员,尽快按相关规定做好劳动关系处理。 
  四、各单位已用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如需与劳动者续订合同,按相关规定即时办理。 
  五、用人单位应加强劳动用工日常管理,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做好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环节的管理,并将劳动合同的相关材料及时归档。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档案等相关资料应及时转移。
  客户对新疆劳务派遣的满意就是对我们的肯定,欢迎您前来选择,我们一直以为您提供服务为己任并一直坚持这样做。欢迎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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