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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事外包与业务外包的介绍
来源:www.xjtjrh.com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

新疆人事外包与业务外包的介绍。现在由新疆劳务派遣公司带大家走一走,我国对人事外包与业务外包的用工有什么明确的规定。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国家对企业用工管理日趋规范,对于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也必将对我国新形势下劳务派遣与人事外包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那么,怎样以法律的视角来看待业务外包和人事外包的问题呢?

业务外包当心法律风险

所谓业务外服务包,指企业基于合同,将一些非核心的、次要的或辅助性的功能或业务外包给外部专业服务机构具体实施,并支付报酬,利用他们的专长和优势来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方式。业务事务外包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临时服务和临时工、子网、与竞争者合作、除核心竞争力之外的完全外包。

企业服务外包虽然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但这种做法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法律风险,这些风险主要集中在劳动关系以及安全生产领域。那么,应当怎样以法律的视角来看待企业业务外包问题呢?

业务外包之法律途径

业务服务外包在法律上并无直接而明确的规定,不能直接与现行的某项法律制度对号入座。从外包业务的种类及实现方式看,企业业务外包在法律上的实现途径主要有两种:

业务代理:《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业务的代理即指外包商接受企业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以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该企业。该种方式主要适用于营销业务的代理,营业厅的业务受理等。

业务承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订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订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业务承揽即外包商按企业要求完成特定工作,交付工作成果,企业支付报酬。

业务承揽与业务代理的大不同就是:业务代理面向客户,而业务承揽面向某项事务性工作;业务代理是以企业的名义进行的,而业务承揽是以业务外包方自己的名义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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