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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谈法律对劳务派遣公司哪方面的约束
来源:www.xjtjrh.com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4日

畅谈法律对劳务派遣公司哪方面的约束。近年来劳务派遣行业深得企业的认同,而有的企业更是泛滥用派遣用工,企业自己设立派遣单位等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的法律的相关规定,而针对这类问题法律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又有哪些新规定约束呢?乌鲁木齐保洁托管公司为大家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提高劳务派遣公司注册门槛。之前注册一个劳务公司五十万就可以了,这些公司能够承受的风险太少不利企业用工,可以人力派遣公司注册资本提高到不得少于200万。此项之规定,意在规范劳动派遣市场秩序,提升派遣单位的资金实力,防止一些资金实力较差的公司进入劳务市场,扰乱劳务派遣秩序,盘剥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二、派遣公司与派遣工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和被劳务员工签订合同的期限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期限一致,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与企业的合作终止,劳动者也就处于无工作的失业状态,因此为稳固派遣单位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防止劳务派遣单位逃避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派遣工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发放当地的最低工资。鉴于实施派遣的岗位一般具有临时性、辅助性、季节性,因此劳动派遣协议一般情况下均是短期协议,这就难以给劳动者长期固定工作的保障。因此为保障劳动者在无工作的情况下不至于陷入生活困顿,《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在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四、劳务派遣公司不得克扣劳务工的工资。在现实中派遣用工的过程中,派遣公司克扣工资的事都是时有发生的,很多人才派遣公司“雁过拔毛”,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动派遣协议支付给派遣工的劳动报酬,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

五、人才派遣公司不得向派遣工收取费用。我国目前的劳资环境,注定了在确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以及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派遣工一直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因此为了防范劳务派遣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借助其强势地位,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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